活佛是指藏传佛教僧人中,已经修行成佛的人。他的肉体在圆寂后,佛教弟子认为他的本性依然没有泯灭,并通过他人之身而寄胎转生,复接前身之位,故称为活佛转世,这是藏传佛教中特有的一种转世制度。
在佛教中有二理论和活佛转世制度有密切的关系。一是三身说。佛教认为,佛有法身、报身、化身三种。法身是指成变佛之身,众生中原本就已拥有,为先天所具的成佛种子、如来藏、佛性等,故又称法身佛或法佛;报身是指因有了法身的种子之后,由于经过了一定的修行,于是顿见佛性,而获得了成佛的佛果之身,又名报身佛或报佛;化身是指佛为了方便开示众生成佛,而通过各种不同的应机方法或手段,来指示成就佛果,故又名应身、应身佛。二是业报轮回说。佛教认为,众生有过去世、现在世、将来世三世,又因每个人一生中都要作身、口、意三种业(活动),因此作恶业者将得恶报,作善业者将得善报,众生总是在三世中,于天上、人间、阿修罗、地狱、恶鬼、畜牲等六道轮回往复不止。活佛是已经修得佛果之人,他到凡世来,以肉身的化身形式来为凡人说法开示,广州渡接引众生。在肉身寿尽之后,成佛的真体仍然存在不死,将成佛的种子法身再次托胎,交替人过去世再次轮转到现在世、将来世,因此而显善报。“活佛转世”在藏语里音读“朱古”、“朱”是“变化”的意思,“古”是“身体”的意思,合起来即是“变化身”、“幻化身”或“化身”。
活佛制度最早于13世纪时开始出现。藏传佛教的噶玛噶举一派的黑帽系噶玛拔希喇嘛居住在西藏粗朴寺,他在圆寂前,对弟子邬坚巴说:“拉朵方面必出一位断承黑帽系者,仍至彼未来之前,汝当代理一切。”邬坚巴根据噶玛拔希的遗嘱,在后藏贡塘找到了幼童攘回多吉,确认他是噶玛拔希喇嘛的前身转世,从此开始了藏传教历史上的活佛转世的先声。攘回多吉五岁被接进寺院,18岁受大戒,曾被元顺帝封为灌顶国师,道著一生。他圆寂后,弟子(兖)杰哇等人又认定乳必多吉为攘回多吉的转世,活佛转世的制度正式形成。以后格鲁派及其它的派别,也接受了这制度,并且将其进一步完善,成为举世闻名的藏传佛教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。
活佛转世有因定的程序和做法,一般说来,主要有以下几道必要的转世方式。
一、预示来生转世 活佛在圆寂前,往往要留下遗言,预告未来的活将会在何处出现,其在什么方位,当地有一些什么特点等等。如果没有留下遗言的,则由寺庙的僧通过占卜、降神等方式来获得启示。
二、寻访转世灵童 一但确定了前世活佛的来生转世的情况之后,寺里的喇嘛根据这些情况到各处寻找与之相符的转世灵童。灵童可能会同时找到很多个,但是只能最后选取一个,于是要对所选到的众多的灵童进行各方面的测验,包括智力、身体、长相、悟性等,测验的方法也多种多样,不一而同,最后选取几个差别不大的灵童作为候选人,通过抓阉的方式来决定。
三、进行“金瓶掣签” 藏传佛教中的一般小活佛的遴选,往往可以自己决定,或通过大活佛来批准即可。但是像大活佛一类的遴选,则必须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方可,这种批准的方法就叫作“金瓶掣签”。具体操作方法是,由中央政府颂发二个金瓶,一个置在北京,一个置在拉萨大昭寺,将所选到的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,用汉藏满三种文字写在象牙签上,放入瓶中,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,最后抽签,决定在活佛谁来当。抽签时,要由中央政府的代表在场作证认可。“金瓶掣签”的做法始于清代乾隆年间,以后成为定制。民国时规定活佛转世也要由中央政府批准,此法又沿袭至今。通常要被批准的活佛,主要是在理藩院注凹的藏传佛教的蒙、藏系统的大活佛,如章嘉呼图克图、哲布尊丹巴、达赖、班禅等。
活佛在藏伟佛教里拥有很高的地位,在过去他曾是政教合一政权的最高代表,又是人民的精神领袖,同时也是佛教界的领导,寺院的主持,因之握有很大的权势。在藏传佛教中最有影响的活佛是达赖和班禅二大活佛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