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案是中国佛教禅宗常用的名词,原指官俯判决是非的案例,后为禅宗借用。禅宗最初把前辈祖师的言行记录下来,作为范例,用以对修行禅法者进行指示,以判断是非迷悟。久之,公案本身亦成变一种观察思考的对象。此种言行录,犹如政府的公文案牍,尊严不可侵犯,又可启发思想,供人研究,故称公案。此风倡始于唐代,至宋代大行。《碧岩录·三教老人序》说:“尝谓祖教之书谓之公案者,倡于唐而盛于宋,其来尚矣。二字乃世间法中吏牍语。”
一般认为公案共有1700则。如《山房夜话》上曰:“且如禅宗门一下,自二祖安心、三祖忏罪、南岳磨砖、青原垂足,至若擎叉、毬辊、用棒、使喝,及1700则机缘,莫不八字打开,两手分付。”但实际上公案示必真有1700之数,而通常所用者也只有500则左右,其余或内容重复,或较缺乏参究价值而不为所用。通常而方,公案不可以逻辑推理或一般常识来解释,因为禅宗之精神,超越任何言语之表,超越一切思量分别。所以,师家经常使用公案,利用公案的非逻辑性特征来触发学人,以使之体证真性。
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,公案的作用可以概括以下几种:一是用作禅悟之工具,即修禅者可以在众多的公案中随选一则,进行参究,通过此则公案的参究以达觉悟;一是用作考验之方法,即用祖师的公案对自己的修行进行考验;一是用作究竟的指点,即师家不用逻辑性的语言,而是用公案对弟子进行指点教化;一是用作权威之法范,即师家可以用公案表达自己的言行;一是用作印证之符言,即师家可以用公案对弟子的觉悟进行印证。
公案多记载在禅宗诸师在语录中。禅宗初仅有独家语录,即某一禅师的个人语录,其后语录之书日多,遂编选汇集为公案之书,其中以《碧严录》、《从容录》、《无门关》、《正法眼藏》、《景德传灯录》、《天圣广灯录》、《建中靖国续灯录》、《联灯会要》、《嘉泰普灯录》、《人天眼目》、《指月录》、《续指月录》等最为著名。
此外,公案中大多有一个字或一句话供学人参究之用,称为“话头”。如问:“狗子还有佛性也无?”答:“无!”此一对话即为一则公案,而“无”字即话头。参禅时,在公案之话头下工夫,称为“参话头”。参话头的做法,大概以沩山门下的香严为最早。香严在沩山门下时,沩山说:“将汝学得者的一概不谈,如何是父母未生前的本来面目?”(转引自太虚法师:《中国佛学》第66页,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印,1989年)为了这一话头,香严苦参数年,始由大疑而觉悟。至大慧宋杲后,参话闲的风气更为盛行。一般之所参,多为“赵州狗子”一则公案之话头。
师家以言语示矛学人之公案,称为话头公案。但公案并不局限于话头公案,有时师徒之间和行为亦可构成一则公案。如“南泉斩猫”即是。南泉名普愿(748~834),一日见东西堂僧人争一只猫,遂将猫提起,说“道得即不斩”。众人无言以对,南泉将猫斩为两段。后遇弟子赵州从谂(778~897),以此事相说,赵州便脱一草鞋,戴到头上。这就是一则以行动构成的公案。
禅宗提倡以心传心,在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的理论基础上,倡导识心见性、顿悟成佛的主张。这个主张首先六祖慧能明确提出,逐渐产生十公广泛的影响。他们反对以逻辑性进行思维、语言活动,故往往通过日常生活中最普通事情,或最一般的对话,互相之间进行佛法的激荡,智慧的启发,以期由平凡小事照见本有之佛性,得到觉悟。这样一种修学方法,使得禅宗的公案具有极大的非逻辑性,超越一般人的思维方式,不易为人所读懂。禅宗公案一般均具有这一语言特征。
到了宋代以后,随着公案的使用日见广泛,又出现了拈古、颂古、评唱等风尚。拈古即先举出一段大事,言外参异。如云门禅师说:“释迦初降生,一手指天,一手指地,周行七步,目顾四方,云:天上地下唯吾独尊。老僧当时若见,一棒打煞与狗子吃,贵图天下太平。”释迦初生事,以震动人心,启发学人。颂古则是拈举古事,然后再加以颂唱。如颂十祖持初祖得悟云:“九面壁待当机,立雪齐腰未展眉,巷敬愿安心地决,觅心无得始无疑。”(同上)宋代以后颂古之风极盛,尤以雪窦重显、天童正觉等我为最。评唱则是在颂古的基础上,再加唱颂,其中以圆悟克勤、万松行秀等人为最。以上拈古、颂古、评唱是在公案的基础发展而来的,是宋代以后禅宗诸家参究的主要法门。